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现就云和县实验幼教集团崇头分园(崇头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小班招生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云和县户籍适龄幼儿;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咨询
现场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到5月15日
现场报名地点:
实验幼教集团崇头分园
咨询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原件及复印件);2.幼儿入园健康证明:已在其他幼儿园上过托班的幼儿请携带《婴幼儿保健册》且体检结果以最近3个月以内为有效(在原就读幼儿园保管的)(上附近期1寸照片1张);从未上过幼儿园的幼儿请携带《婴幼儿保健册》和《儿童入园健康体检表》。
符合“长幼随园”政策的新生,家长在预报名时向幼儿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和佐证材料。
资料填报
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并完成登录,选择城市—行政区划为云和县,搜索“家校共育”(或者通过浙里办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后,选择“新生报名”(以下简称“新生报名”),根据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①幼儿父(母)或祖父母房产证;②户口本首页和父母及幼儿户口本信息页(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一方户籍一起)。提交成功后请予以积极评价,以便更好推进招生工作。
家校共育二维码:
资格审核
幼儿园工作人员对幼儿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材料提供不完整或错误的,审核人员将通过钉钉、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家长进行补充或更改。家长需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进行补充或更改。逾期未补充或更改的,视为家长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录取办法
1. 小班计划招生数,25人。根据云和县公办园录取办法的原则进行,在规定年龄范围内完成招生计划。
2. 长幼随园:
(1)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积极落实“浙有善育”要求,探索试行幼儿园“长幼随园”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允许幼儿转入现公办幼儿园(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长幼随园”。
(2)“长幼随园”政策说明:大孩(二孩)目前就读小班或中班,并符合该幼儿园招生范围,二孩(三孩)申请大孩(二孩)目前就读幼儿园的,在第一批次内优先录取。
时间安排
(一)现场咨询时间: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15日。
(三)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1日。
(五)咨询电话联系人:
柳老师 13967040825(67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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