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是专门负责保护全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受理、侦破、査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及国家林业局授权的部分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査、立案、侦察,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负责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采取林区治安管理的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和社会经济稳定。

森林公安参加野外拉练遂昌森林公安与地方公安联动执法
遂昌县森林公安局始建于1981年,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队伍。以局长金存序、教导员俞根贤、副局长刘建成为主要领导。下设局办公室、刑侦队、法制科、治安科四个职能科室。现有森林公安民警22名,在林区设立3个警务区,25个工作点,25块警示标牌,设立13名林区警长,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以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任务。在防范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守卫林区平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致力于全面打击涉林违法案件
我局紧扣森林浙江、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中心工作,迅速查处人民群众举报和反映强烈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017年,共出动执法人数397人次,共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67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林业行政案件64起。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7人次,行政处罚64人,移交起诉3人。以“利剑1号”“利剑行动”“春雷行动”“禁种铲毒”“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为主要手段,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破坏林地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遂昌森林公安放飞遂昌森林公安放飞
全力推进遂昌“平安林区”建设与发展
遂昌县森林公安局认真制定林区安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信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森林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及时通报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动态,营造浓厚的林区安全宣传氛围;在公路沿线、森林景区、重要地段等地增设森林消防宣传牌、横幅、标语,做到林区入口宣传标识无盲区;组织护林员、森林消防志愿者、乡村党员干部进村入林,通过喇叭播放、扩音器喊话等方式开展流动宣传,提醒老百姓自觉维护林区安全。

森林公安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遂昌森林公安民警检查农家乐并记录
全面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
遂昌县森林公安局一直坚持不懈加强森林公安的业务培训和基础建设,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制度,积极动员和组织民警参加上级机关的业务培训,采取以案析法,常态化“法制大讲堂”等活动,进行经常性培训和执法办案实战演练培训。此外,加强刑侦队伍建设,强化装备设施配备,配齐配强执法骨干力量,不断提升森林公安机关装备规范化建设和实战应用水平。坚持落实专兼职法制员,负责案件审核,同时落实办案人员、法制员、单位领导三级审核把关制度,有一套成熟独立并且良好运行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受立案、侦查、调查、处罚系统。


遂昌县森林公安局始建于1981年,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队伍。以局长金存序、教导员俞根贤、副局长刘建成为主要领导。下设局办公室、刑侦队、法制科、治安科四个职能科室。现有森林公安民警22名,在林区设立3个警务区,25个工作点,25块警示标牌,设立13名林区警长,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以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任务。在防范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守卫林区平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致力于全面打击涉林违法案件
我局紧扣森林浙江、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中心工作,迅速查处人民群众举报和反映强烈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017年,共出动执法人数397人次,共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67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林业行政案件64起。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7人次,行政处罚64人,移交起诉3人。以“利剑1号”“利剑行动”“春雷行动”“禁种铲毒”“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为主要手段,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破坏林地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全力推进遂昌“平安林区”建设与发展
遂昌县森林公安局认真制定林区安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信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森林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及时通报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动态,营造浓厚的林区安全宣传氛围;在公路沿线、森林景区、重要地段等地增设森林消防宣传牌、横幅、标语,做到林区入口宣传标识无盲区;组织护林员、森林消防志愿者、乡村党员干部进村入林,通过喇叭播放、扩音器喊话等方式开展流动宣传,提醒老百姓自觉维护林区安全。


全面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
遂昌县森林公安局一直坚持不懈加强森林公安的业务培训和基础建设,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制度,积极动员和组织民警参加上级机关的业务培训,采取以案析法,常态化“法制大讲堂”等活动,进行经常性培训和执法办案实战演练培训。此外,加强刑侦队伍建设,强化装备设施配备,配齐配强执法骨干力量,不断提升森林公安机关装备规范化建设和实战应用水平。坚持落实专兼职法制员,负责案件审核,同时落实办案人员、法制员、单位领导三级审核把关制度,有一套成熟独立并且良好运行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受立案、侦查、调查、处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