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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民宿产业带动低收入农户精准脱贫
  近年来,云和县深入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之路,在实施精准扶贫中,立足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精品民宿,在绿水青山上做脱贫文章,让很多低收入户在家门口吃上了“旅游饭”。主要做法:
一、推动家门口创业,创收一块
  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低收入农户依托农村自然山水、田园风光、农耕文化等资源优势,改造自家的空闲农房发展农家乐民宿,使低收入农户变成经营者,实现“造血”帮扶。
  
一是出台补助政策
  先后出台了《云和县农家乐民宿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云和县促进农家乐民宿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和县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转化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2017年整合特扶、山区经济等各类资金近1000余万元,专门扶持农家家民宿经济的发展。例如2-5星级农家乐可一次性获得0.5万-5万元不等的奖励;给予标准民宿每个标准间客房4000元、单人间3500元的补助; 2-5星级购物网点可获得1-20万不等补助。
  
二是开展技能培训
  全面推行低收入农户“一户一技能”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入库低收入农户免费开展农家乐民宿、旅游人才、电子商业人才等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一户低收入农户至少掌握一门就业职业技能或创业技术。

三是强化保障保平安
  为了促进农家乐、民宿的持续健康发展,云和县农办会同安监会、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以集中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安全自查、开展安全执法巡查等方式,积极推进农家乐安全管理规范化。推行“民宿保”,通过政府投保和个人出资相互补充的形式,游客因意外导致身故或伤残最高可获赔80万元/人,因意外需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最高可获赔20万元/人,因发生食品、饮料责任事件、自然灾害责任、火灾、爆炸、烟熏、水损等事件最高可获赔80万元/人;因发生急性疾病死亡最高可获赔8万元/人。
  
二、推动农户出租农房,增加一块
一是鼓励低收入农户出租农房
  出台了《云和县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暨小农生产扶持若干政策》,鼓励低收入农户出租自家闲置房屋用于农家乐民宿经营。对将闲房屋租赁给企业或个人用于经营农家乐民宿,租赁房屋总面积达100平方米(含)以上,且签订5年(含)以上租赁合同的低收入农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二是推进空闲农房二次创业
  制定出台了《云和县“空闲农房二次创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过租赁空闲农房或者将闲置农房征收为国有公开出让,由市民或企业用于自身养生休闲、对外经营,使农村“沉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本,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截至目前,全县1115幢空闲农房,共计开出297家民宿。如忠协玩具公司和云和大酒店以22万元/年的价格租赁赤石乡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小木屋用于民宿开发,并从农户手中租赁了7幢空闲农房进行开发利用,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崇头镇坑根村村民周永东家的闲置房被一家专业经营民宿的团队以15年30万元的价格租走用于经营高端民宿等。源源不断的客户接踵而来,集聚了农村人气,让广大农村从“空壳”迎来勃勃生机。
  
三、推动营销转型升级,就业一片
  云和县依托民宿产业、“丽水山耕”品牌和专业户,加快营销方式转型,不断完善“民宿+丽水山耕+专业户+低收入农户”、“民宿+景区+低收入农户”、“民宿+低收入农户”等利益联合模式,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

一是依托“山山联姻+低收入农户”
  云和县巧借“丽水山耕”的品牌优势,积极助推“丽水山耕”进驻农家民宿,“山山联姻”示范点试点选取石塘镇长汀村景区内条件较成熟的9家农家乐,建立货架展示专柜,集中展示销售50余种“丽水山耕”加盟产品。同时,由加盟“丽水山耕”产品的专业户与低收农户签订了代养或者代植分红协议,采取“免费领养(植)、种养托管、代养(种)分红”等模式,吸纳低收农户进场务工和发展蜜蜂等特色产业。如2017年,隔壁桑岭村养蜂专业户江豪的蜂蜜产品进入长汀农家乐民宿山货柜以后,市场一路看好,他一下子信心倍增,与多位户低收入农户签订了代养分红协议,一户代养的低收入农户不用花任何代价就可以增加收入万余元。

二是推行“民宿+景区+低收入农户”
  云和县长汀沙滩建成后,长汀村农家乐民宿从零起步发展到11家(34人),吸引乡村旅游发展,带动民宿经济。同时,村里针对低收入农户推出了小木屋摊位经营、沙滩阳光伞出租、景区保洁等多项针精准扶贫措施,为低收入群众提供创业就业的平台。如:云和县长汀村程启河户全家4个,由于儿子长期生病致贫,沙滩建成以后村里安排了让他做卫生保洁员,妻子与儿子在沙滩摆摊,年收入达到5万余元,收入比之前翻了好几番。

三是推行“民宿+低收入农户”
  民宿旅游企业与周边低收入农户结对,优先培训、录用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从事农家乐民宿服务员、保洁员岗位,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