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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领导在省市县领导陪同下调研工作
省森林公安局卢斌副局长在市森林公安局领导下指导办案区...
重大团伙性系列盗窃、盗伐林木案的返赃大会
开展法律法规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宣传
  松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的前身为森林派出所,组建于1982年,1991年2月建立松阳县公安局林业公安分局, 2002年正式更名为松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09年增挂松阳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牌子,为副科级单位,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9名,现有民警17名,党员11名,平均年龄45岁。

  松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自组建以来,按照“提素质、强队伍、夯基础、严执法、创平安”的工作思路,以“五化”建设为载体,在队伍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案件查处方面狠下功夫,积极探索平安林区创建、内部运行机制创新,着力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一、建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增强凝聚力
  规范机构设置,森林公安民警享受地方民警待遇政策,分局主要领导高配正科级,此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在队伍管理上,规范警务管理,不断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整合警务资源,不断增强队伍的战斗力,深化人事管理,不断激活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内部运行机制上,设立民警谈心制度和身份证制度,实行案件法制员审核制,推行案件主办者责任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尝试创新联合自治的森林资源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推行违法“零容忍”,不放过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推行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民警密切联系乡镇制度,有力的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的维护了森林资源的安全,全面提升了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
野外巡护中收缴违法猎捕鸟类工具森林防火督查 
二、夯实基础,规范执法,全面提升战斗力
  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积极谋划,想方设法,把不可能变为可能,在困难中创奇迹。在警用装备上,建立了独立的办公用房,统一了外观标识和建筑外观形象,装配了空调,更新了办公桌椅,添置了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对办案区功能进行了改造,在人身检查、信息采集、询问讯问、等候候问、辨认室等办案流程和区域安装了声像监控设施,做到办事、办案依法、规范、严谨,杜绝了执法办案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严打整治,攻坚克难,持续强化打击力
  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分局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相继开展了“冬季行动”、“森林火灾案件大会战”、禁种铲毒专项行动、亮剑行动等专项行动,打击了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一方林区的稳定。2007年以来,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02起,破202起。其中,立森林刑事案件63起,破63起,移送起诉72人;立林业行政案件139起,破139起,依法处理150人,单位7个,罚没款155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四、防控并举,创新管理,切实深化创新力
  一是广泛宣传,以知识竞赛、曲艺汇演、流动宣传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山区林间,深入基层一线宣传兴林富民知识和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通过协调争取,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三是开展大巡查,推行护林员巡查考核机制,抓好森林消防督查,派出督察组分赴各乡镇督查各乡镇、村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辛勤耕耘结硕果,挥洒大地一路歌。近年来,松阳森林公安以警为荣,以林为业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获得了一系列荣誉,在防范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区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林业先进单位;经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批准,四次荣立集体三等功;被浙江省林业厅、公安厅评为森林公安固本强基示范单位;经丽水地区公安处批准,三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多次被松阳县林业局评为先进党支部和先进集体。先后有张水亮、徐永平、吴建平、薛松生(追记)、吴光海、杨建、高峰、宋明、张惠联、蔡樟华等十位同志获个人三等功;吴刚、杨建等24人获得嘉奖共40余人次;张惠联、吴刚等同志多次获县林业局优秀党员称号。

  回眸过去的几年,我们挥洒着汗水一路从坎坷和艰辛中走来,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国家及省、市森林公安局领导的高度肯定。展望新的未来,更感重任在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林业局、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森林公安局的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以“五化”建设为载体,以平安林区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振奋的精神,为我县林业快速、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