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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社厅副厅长蔡国春来丽水社保局调研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毛子荣调研社保工作
社保办事大厅咨询台
主动上门办理被征地农民转保工作
社保局概况
  丽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丽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内设办公室、基金管理处、稽核处、审核结算处、登记申报处、待遇核发处、个帐管理处、城乡居保处、信息处9个处室。

  丽水市社保办事大厅设在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557号9楼,主要承办市本级(含莲都区)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业务的办理工作。办事大厅共设有14个综合业务窗口,2个财务窗口,1个社保卡窗口,4个咨询窗口,配备工作人员55名,实行“柜员制”经办模式,使参保对象享受“一门受理、一站服务、一柜办结”的优质服务。据初步统计,市社保办事大厅日均业务办理量已经将近2000件,其中具体业务办理日均约400余件,咨询、打印类业务约1600余件。

社保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筹集、支付上缴、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制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四个险种的管理规定、管理办法、业务规程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社会保险政策的研究拟定工作。

  二、负责办理市本级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核定并确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建立管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档案,保管缴费数据和申报、支付或结算凭证等;建立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审核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提供社会保险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受理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依法实施社会保险稽核;组织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我们将继续坚持“社会保险、至诚为民”的服务宗旨,秉承“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按照“热情服务、群众满意”的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为参保群众“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


  办事大厅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557号9楼
  电话:0578-2225210 2225216 12333
  传真:0578-2205323 220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