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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民政工作会议
举办应急演练
葛学斌书记慰问百岁老人
杨秀清区长慰问老竹敬老院
  近年来,莲都区社会救助工作发展迅速,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救助水平快速提高。2015年,共支出社会救助资金5139万元。

低保救助暖人心
  低保是托底性民生保障的核心,是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给予的差额现金救助,主要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2015年,全区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263户、7792人,其中,城市1023人、农村6769人,重残2524人,困境儿童95人。结合消除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工作,对新增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入户走访调查,全年新增低保对象991户1532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低保标准,目前低保标准农村每人每月459元,城市每人每月612元,分别较上一年度提高了18%和13%。对415位五保、三无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年供养标准8604元。孤儿保障对象73人,年养育标准机构为16428元,散居的为9864元。全年发放低保补助金、集中供养经费、孤儿生活费、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共2432.1万元。

医疗救助解民忧
  医疗救助是通过政府对贫困人群中因大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群或者因病致贫的人群,实施经济支持的一种保障制度。

  2015年,莲都区出台了《莲都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补充通知》,提高了救助力度,扩大了救助范围,政策范围内的医疗救助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到70%,封顶线提高到8万元,人均筹资达到40.87元。全年支付医疗救助金1844万元,救助了4031人,比上年度增长7.3%。

临时救助送温暖
  临时救助是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一次性生活救助。

  2015年,圆满完成省民政厅“救急难”试点工作,出台了《莲都区“救急难”工作实施意见》,实行社会救助审批关口前移,“急难”临时救助1000元以下的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发放,方便群众救助。临时救助人均筹资10元。全年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39万元,救助了974户。

救灾救济解危难
  救灾救济是指灾害发生过程中或灾后,政府为尽量减少损失,保证群众生活而进行的救护工作。

  区民政局不断完善救灾预案,每年在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演练活动,提高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的三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和四级应急响应机制,不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做好灾后救助工作。

  2015年,发生11.13里东山体滑坡灾害,立即启动市、区地质灾害特别重大Ⅰ级响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灾工作,紧急转移集中安置群众70人,紧急下拨应急救灾资金100万元,发放灾害过渡生活补助资金91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其他救助有进展
  核定115名支宁人员身份,发放生活补助金24万元。加大春节慰问力度,2016年春节前对全区户低保户、边缘以及其他困难群众11200多人次人进行普遍慰问,慰问资金409.24万元,同比增长7%,确保了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