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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峰林区森林
猕猴峡
森林消防队
油茶基地
  2015年,莲都区林业局坚持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道路,强化依法治林、科教兴林、人才强林,着力实施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建设,林业事业平稳有序推进,达到了城乡更美、生态更好、产业更强、保护更全、改革更深、队伍更优的目标。莲都区森林消防大队首次获2013-2015年全国森林消防工作先进集体。莲都区林业局获“2015年度浙江省县级林业工作先进集体”及“丽水市林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平原绿化工作获全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全年林业生产总值首次超过30亿元大关,达31.9亿元,比去年的29.58亿元增长8%。

(一)城乡更美
造林增绿  2015年,我区绿化造林任务超额完成。共完成造林更新面积5873亩,是任务3175亩的185%;同时,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为本”原则和“管活、管旺、管美”目标,提高树木成活率,保障森林质量。

平原扩绿  着力做实、做细、做深“绿”字文章,推进平原绿化工作扩面、提质、增效。共投入资金1.256亿元,实施平原绿化面积2031亩,为任务550亩的369%,其中城市绿化650亩,城镇绿化90亩,村庄绿化80亩,公路、铁路绿化147亩;堤岸绿化537亩,其它经济林、树圃等527亩。完成四边绿化32.2公里684亩。建设森林乡镇1个,为老竹镇;建成省、市级森林村庄5个。

林相添彩  加大珍贵树种造林比例,全年开展珍贵树种人工造林330亩,珍贵树种人工更新330亩;实施林相改造,完成通道沿线山体林相改造4023亩;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42万元,建设彩色健康森林1万亩、木材战略储备林0.62万亩。实施森林抚育87994亩,其中通道沿线抚育21300亩;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420万元,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2.1万亩,森林整体林相进一步改观。

(二)生态更好
公益林生态效益显著  2015年,基本建立了全区公益林资源状况动态监测网络体系,为我区公益林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开展《大山峰湿地植物群落特征与保护对策研究》项目,获2015年浙江省第十五届科技兴林奖。累计完成优质林建设81.4万亩,占全区公益林总面积的79.2%,有力地促进了森林资源的持续、稳定增长和林分质量的逐步提高。及时发放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813.2万元。发布2014年莲都区公益林效益公报,全年涵养水源量达20945.8万吨,减少土壤流失242.4万吨,吸收二氧化碳96.1万吨,释放氧气70.2万吨,累计发挥生态效益价值51.9亿元。

森林资源稳定增长  2015年,全区共下达森林采伐限额7.5万立方米,至11月底,共发放林木采伐证398份,合计采伐蓄积1.8万立方米,发证份数和采伐蓄积量为近十年最低,仅占全区限额总量的24%,确保我区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地增长。全年共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14起,合计审核面积228亩,林地审批数量为近五年最少林地征占用办件量和面积均为近五年最少,有力维持我区的林地面积稳定。

灭绝物种顺利回归  实施全省首例植物拯救项目——《浙江野外绝灭植物长喙毛茛泽泻种群扩繁与回归研究示范》。项目获省财政项目资金35万元,我区分别建立了试验区与回归对照区各1个,分别种植种苗5000株,目前生长良好,为我区生物多样性增添新军。

(三)产业更强
林区路网更加通畅  2015年,以现代林业园区、重点林区为重点,建设林区道路建设100公里,林区交通更加便利,有力提高了林区经营效益。

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成功  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2家,认定2015年度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2家,占任务12家的100%,其中合作社6家,家庭林场6家。其中浙江汉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林下种植三叶青的企业,已流转林地1500亩,已经套种三叶青500亩,建设苗圃10亩,计划三年内完成全部套种面积;培育一家从事香榧种植的合作社,流转林地5300亩,已经投入资金150万元购进种苗5万株。

特色林产品建设良好  组织申报丽水市生态精品现代农业“361”工程创建项目,现已初报3家示范家庭农场和7个生态精品农产品。2015年全区新增油茶良种标准化生产基地共计5344亩,全区油茶种植面积达232815亩,油茶产量达5268吨。

(四)改革更深
流转规范推进  2015年,经营权流转登记实行网络化管理,推进森林资源流转10084亩,成交价达3099万元,占林地流转任务10000亩的100.8%。其中,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13本6030亩,占办证任务3000亩的201%。

林木火灾保险全覆盖  继续投入74.5万元保费参与林木火灾保险,实现了135.9万亩林木火灾保险全覆盖、全赔偿,占任务的100%。为防止暴雨、台风、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林业难以弥补的损失,投入40万元保费参与10万亩毛竹林综合保险,占任务6万亩的166%。

林权抵押贷款超额完成  莲都农商银行在农村设立38个服务网点,确保每乡镇1个网点以上。截止目前,完成林权抵押贷款余额6.74亿元,完成任务的105.33%;其中小额循环贷款31247万元,林权直接抵押贷款32559万元,组织担保贷款1364万元,经营权抵押贷款300万元。发放林业小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补助,合计573宗、贴息额177.7315万元。

(五)保护更全
森林资源保护有力  组织开展了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大会战、“亮剑一号”、“天网行动”、“雷霆一号”清火行动、雷霆二号”禁种铲毒等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50起,其中刑事案件11起。

森林病虫害防控严格  创新采用形态和核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鉴定,提高松材线虫病鉴定的准确性,并在松材线虫病动态监测中,采取野外取样每个补助60元,加工厂取样每个助30元的措施,提高群众对疫木取样的积极性。开展了6次“绿剑护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检查涉松经营加工企业71个,取样镜检样品20份,松材线虫核酸鉴定样品81份。初步拔除峰源库坑垟疫点。2015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1969亩,成灾率0.1%,好于省定指标。无公害防治作业面积8.4万亩次,无公害防治率100%。

森林火灾扑救能力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森林消防工作平稳有序。至目前,全区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支以上扑火队,共建有森林消防扑火队伍21支,扑火队员达到620人。2015年,全区共发生森林火情21起,森林火灾3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9.16公顷,受害面积13.13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12‰,森林火灾发生率为每10万公顷森林面积2.7次,森林火灾控制率为4.37公顷/次,全部未超过省定指标。实现春节、清明、国庆节日零火灾。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

(六)队伍更优
强化廉政建设  制定《莲都区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组一把手分别与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莲都区林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对林业产业项目的设计与申报、项目实施与监管、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严格执行局财务管理制度和物资采购制度。

改善队伍结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夏宝龙书记“搞好森林建设,急需一批能在山上跑的新时期护林人”的指示精神,2015年招考公务员2名,开展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2015年度共招收定向委培生5名。严格按照《丽水市莲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规定选拔任用一批股级干部。

增强服务观念  扎实开展“学、守、讲”主题教育,以各种形式组织学习讨论全区“不严不实”典型案例3次,多途径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提升使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境界。充分利用干部大会、党员三会一课、手机短信、办公平台等途径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