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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刘拓司长调研庆元林改工作
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在庆元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杜光旻参加义务植树
林业局代表队参加县全民运动会开幕式
  2015年,庆元林业在省林业厅、市林业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根本指导思想,以“跳出林业看林业,跳出林业发展林业”发展思路,突出推进绿化造林、资源保护、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林业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林业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林业改革有新举措
1.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改革。  针对森林火灾保险理赔资金使用不规范、林农得不到相应损失赔偿等问题,率先制定出台《庆元县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对理赔程序及理赔资金使用作出明确规定,改变过去用理赔金缴纳保费的做法,明确投保人应缴保费全部由县财政买单,明确集体林中的商品林理赔金直接赔付给村、组、农户,并主要用于森林植被恢复。2015年,完成森林火灾保险251.7万亩,林木综合保险2万亩,缴纳保费20.74万元,完成任务数100%。

2.产权制度改革。  依托兴农融资担保公司平台,以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建设为重点,创新“银林”风险共担机制,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从“扩面增量”向“提质增量”转变,全年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亿元,其中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180万元;贷款余额4.29亿元,完成市任务101%;新增林地流转面积1.25万亩,完成任务数的104%,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0.368万亩,完成任务数的102%。

3.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  针对林地细碎化问题,大力培育以股份制家庭林场为重点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11月19—20日,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和全省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座谈会在我县成功召开。2015年,全县共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6家,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11家、家庭林场5家,被省林业厅认定为“浙江省示范性家庭林场”3家。

4.林业综合执法改革。  以列入全省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为契机,制定《庆元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按照“林业行政执法职能、管理职能与执法监督职能相分离”为原则,以林业综合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共受理办结林业行政案件105起、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472起,依法移送刑事案件5起,化解涉林矛盾纠纷25起,排查案件线索29起,改革经验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作书面典型交流。

(二)绿化造林有新成效
  按照“绿化、彩化、美化”的要求,以迹地更新造林、“三沿”、“六边”景观林建设、生态敏感和脆弱区域生态治理为重点,以30万亩绿化造林为核心,以六边三化三美行动、美丽乡村风景线精品村建设、美丽林相改造等为抓手,大力推进绿化造林工作。

  1.造林更新。根据省厅安排,2015年我县造林更新计划为7,100亩,其中人工造林1,900亩,迹地更新5,200亩。实际完成造林更新16,976亩,完成计划的239%。其中人工造林3,591亩,完成计划的189%;迹地更新13,385亩,完成计划的257%。

  2.六边绿化。根据“六边三化三美”建设标准,完成平原绿化1,645亩,村庄绿化12个600亩,主要通道沿线林相改造1,350亩,新造珍贵、彩叶树种8片765亩,规范建设局长示范林3片900亩;赠送珍贵树种苗20万余株。

  3.森林抚育。中幼林抚育是实现森林速生、优质、丰产的经营措施,是近年来中央和省财政对林业生产扶持力度较大的一个项目,我县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规程》的技术标准,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保量完成森林抚育11.38万亩,其中省级中央财政补贴项目3.5万亩,改善了林分结构,促进森林健康和森林资源增长。

(三)资源管理有新动作
  1.采伐管理。以降低采伐限额为目标,严控主要公路沿线采伐审批,全年审批林木采伐蓄积13.83万立方米,占年度采伐限额指标的52.13%,采伐限额控制在历年最低范围内。

  2.林地管理。落实林地监督管理责任制,实行年度两次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乱占滥用林地违法行为,全年共开展林地监督检查486次,参加人员1,100人次;

  3.野生动植物管理。围绕“关注候鸟保护,守护绿色家园”这一主题,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 联合森林公安、工商部门等开展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及销售野生动物行为。

  4.湿地管理。成立庆元县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完成《庆元县湿地与保护规划》编制,确定湿地保护名录24处,县级重点湿地8处,建设湿地保护小区5个。

  5.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有预见性地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调查工作,突破以前以村边、路边为主的调查范围,力求调查全面、准确,并进行拍照存档,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6.作业设计集中管理。针对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质量、文本、报告参差不齐现状,抽调4名业务骨干组建作业设计队,实行集中设计管理,经过一年实践,取得较好成效。

(四)产业发展有新突破
  2015年,全县实现林业总产值64.9亿元,比2014年同期增长8.06%;其中一产产值9.44亿元,二产产值45.56亿元,三产产值9.9亿元。

  1.毛竹产业。加大竹资源培育,完成毛竹造林827亩,毛竹散种1.2万株,竹林面积持续增加; 继续推行毛竹高效经营,新增高效竹林基地3.15万亩,竹林施肥面积进一步扩大;深入实施生态精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新建毛竹示范基地4,864亩,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以品牌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竹制品年销售额达2.18亿元。但受国内外经济、产业产品同质化恶性竞争等影响,今年竹产业经济整体下行。全县竹产业总产值27.6亿元,同比去年下降6.5%,其中一产产值2.6亿元,下降5.1%;二产23亿元,下降7.2%;三产产值持平。

  2.油茶产业。完成油茶良种种植5500亩、油茶抚育2060亩,完成计划数的100%;完成良种油茶基地地力培育1500亩,完成计划数的100%。建设主干道11公里,完成投资1129.8万元,完成计划数的102.03%,其中省以上补助资金594万元。

  3.锥栗产业。针对全县5万亩锥栗林经营管理粗放,经济效益不高的现状,加大品种结构调整力度,提高锥栗产量和品质。全年完成锥栗低产林改造3,793亩,发放锥栗低产林改造扶持资金37.9万元。

  4.林下经济。在屏都街道余村区块建立林药林菌复合经营示范基地,面积600亩,种植黄精、竹荪、铁皮石斛等445亩;培育珍稀药材种苗27.2万株。6月份,该基地被认定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下一步将扩大黄精种植规模200亩,建成全省规模最大的黄精基地,进一步提高示范带动作用。

  5.种苗产业。新建楠木、红豆树种子园136亩,种质资源库85亩,培育苗木345万株,其中一年生容器苗230万株、二年生容器苗35万株、一年生地栽苗80万株。

(五)生态建设有新亮点
1.林业碳汇项目建设。  3月25日,启动了由省林业厅、省碳汇基金、庆元县政府共同主办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项目区总面积7,013亩,项目计入期20年。该项目是丽水首个林业碳汇项目和全省首个林业重点工程与碳汇森林经营相结合的项目,对加快我县生态建设步伐,对全省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碳汇林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第一次森林抚育工作。

2.省级生态公益林扩面。  从全县公益林建设布局和生态林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按照“生态优先、兼顾生产、量力而行、群众自愿”和“谁建设、谁管护,谁受益、谁补偿”的总原则,在原有基础上增扩省级公益林13.77万亩,完成计划数的112.9%,经过本次扩面,公益林总规模达14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的56.1%,为我县生态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生态公益林管护。  根据省林业厅部署,委托浙江农林大学完成公益林矢量数据完善工作;落实公益林护林员一年一聘制度,规范公益林护林员年度工作考核,做好公益林护林员报酬和奖励措施落实。

(六)项目建设有新成果
1.北乡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该综合区于2010年列入全省第三批农业综合区创建点。五年来,我县累计投入资金17,869万元,建成了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年产出达35,683万元,其中一产年产值达到9,083万元。2015年11月,综合区以高分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考核验收。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继续实施新一轮三年林道建设计划,利用特扶资金新建一批、硬化一批效益高的林道,改善林业生产条件,提高林业生产效率。新建毛竹林道120公里,主干道30公里,提前一年完成特扶项目三年任务。根据每年改善1-2个工作站办公用房的目标思路,完成安南乡新建服务中心项目设计、立项、图审、财审等前期工作;完成官塘、举水等工作站维修,启动贤良工作站维修项目,进一步改善基层单位办公条件。

3.巾子峰4A级景区创建。  完成各类项目前期、边坡治理工程、公园林相改造、龙源山庄至鲤鱼岙公路拓宽工程、部分游步道、栈道建设,完成投资额1500万元;巾子峰国家森林公园提升项目被确定为2015年省级林业产业类重大重点项目(森林公园提升类),获省财政1000万元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巾子峰景区门楼、游步道、停车场等休闲设施建设。

4.杉木大径材示范区。  庆元林场负责实施的大径材示范区,培育杉木大径材2000亩,立木平均胸径达24㎝以上,立木大径材出材率达到45%以上,建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6月份,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七)创森工作有新进展
  1.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庆元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组建关注森林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等,完成《庆元县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省林业厅评审。总体目标是2016年底前创成浙江省森林城市。

  2.森林村庄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突出“有绿有彩有花有果”的景观效果,精选树种,细化方案,以项目化、责任制的管理方式推进森林村庄创建工作,为森林城市创建打好基础。全年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个,市级森林村庄18个,县级森林村庄13个。

(八)平安建设有新局面
1.森林消防。  率先推行森林火灾有偿扑救制度,提高广大农民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积极性;新建庆元林场等3支“以水灭火”专业扑火队伍,配备高压接力水泵等专业设备,提高火灾扑救能力;为全县25支专业半专业队伍735人办理意外险,加强扑火队员人身保障。2015年,全县发生森林火灾2起,受害率0.06‰,发生率1.2次/10万公顷。全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现象,各项指标均在控制范围内。

2.森防工作。  以“森林生态健康安全,林业减灾增效”为目标,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两次,“绿剑”检疫执法专项行动3次,查处违规调运松木案件3起,完成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面积605万亩/次,防治森林面积2.5万亩。全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零以内,境内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等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

3.纠纷调处。  建立落实“县、乡、村”三级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政府、部门、法院”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突出重点案件调处,提高案件调处效率,积极参与山林纠纷案件行政诉讼。全年共调处95起,裁决6起,行政复议6起,行政诉讼8起。胜诉率 100%。

4.信访维稳。  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机制,大力推广“阳光信访,推动干部依法行政、群众依法信访。发挥基层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信访工作重心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2015年,共收到群众来信91件,接待群众来访12起,全部予以落实办理,办结率100%。争取解决了25名混岗人员经费保障老大难问题。

5.廉政建设。  加强“一岗双责”落实,林业局党组与分管领导和局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职责;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特别是对执行不准参与20种饭局、公务用车等方面的督查;加强廉政教育,在全县率先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专题培训活动;继续推行“林木采伐审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林业工程项目”等林业三项“阳光工程”,加强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管理和监督。自2013年以来,林业系统在林木采伐计划管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林业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林木采伐“阳光审批”。继续推行县、乡两级“合议式集体审批”,认真做好限额安排、作业设计、报批公示、采伐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控主要公路沿线和重点部位的林木采伐。全年集体审批林木蓄积12.54万立方米。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阳光发放”。严格按《浙江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补偿金发放、封育管理、公益林抚育性采伐等各项工作。2015年,共发放公益林损失性补偿127.32万亩,发放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893.5万元。

  林业工程项目“阳光操作”。制定出台《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项目立项审批,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公开项目实施内容,动态跟踪项目实施进度,科学评价项目实施效果。确保林业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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