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缙云县农办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革为统领,以“产城融合,城乡一体”为主线,以“治水”为突破口,大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奠定坚实基础。
一、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制定18个农民增收具体政策,实行专项考核,全面实施“四大行动”,全力落实“十项举措”,形成“党政引导、部门帮扶、人人参与、合力增收”的良好氛围。农家乐蓬勃发展,全年农家乐接待游客166万人次,同比增长31.2 %,营业收入达到16599万元,同比增长33.5%。加强缙云烧饼品牌建设,成立缙云烧饼协会,举办首届缙云烧饼节,开工建设缙云烧饼文化中心,缙云烧饼入选“浙江名小吃”,培训缙云烧饼师傅2705名,开设缙云烧饼示范店86家,缙云烧饼产业营业收入达4亿元。全县完成农民培训7134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521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825人,普及性培训3788人。实现农民异地搬迁655户2038人,其中整村搬迁190户607人。不断扩大扶贫重点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加强扶贫互助社运行和管理,新增扶贫互助社试点村11个,扶贫互助社试点村累计达到30个。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16元,同比增长12.2%。
二、农村治污工作扎实推进
出台《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创建“四级两平台”监管体系(“四级”即县级建立综合协调督查组、乡镇(街道)建立督查指导办公室、村级建立监督协调小组、监理单位组派专业监理队等四级监督机构,“两台”即通讯和微信两个监督平台),做到“一部一图三队伍”(一个项目部、一幅施工图以及施工队、监理队和村级监督组三支队伍),做到“三上墙”(职责上墙、签到上墙、处罚上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 11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完成 95个村、接入农户数达到53513户,累计完成投资26756余万元。出台《缙云县“五清”行动方案》,在“双清”行动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升级,全力实施“清洁家庭、清洁村庄、清洁河道、清洁道路和清洁田园”的“五清”行动,实现缙云全域清洁。完成洁净家庭创建134915户,创建率87%;洁净村庄创建236个,创建率95.5%;洁净乡镇18个,创建率100%;洁净示范河道20条,洁净示范道路20条,洁净示范田园20个。出台《缙云县新建溪流域“五水共治”及“河长制”实施方案(2014—2016年)》,认真履行新建溪河长单位职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新建溪流域“五水共治”工作成效显著。
三、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
建立县领导联村联线新机制,实行“一村一领导”和“一线一领导”制度,工作力度加大,建设进度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六边三化三美”行动,330国道美丽风景线初建成型累计完成投资1800余万元,全县完成外立面改造约90万平方米,完成坟墓整治2400余穴,完成绿化10万多株。继续抓好省级第一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河阳、姓潘、桃花岭村3个村累计完成投资2400余万元。做好省级第二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申报工作,岩下、前路、唐市、型坑等4个村的项目顺利启动,累计完成投资860余万元。加快第二批14个中心村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900万元。开展“绿在庭院、美在农家”行动,创建“美丽乡村•花样农家”,全县共计完成“花样农家”创建2360户。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分别是仙都街道下洋村和舒洪镇岭口村,全县累计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8个。启动美丽乡村创建18个村,其中精品村4个、特色村14个,启动岩沿互通至仙都景区风景线,完成投资3400万元。

一、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制定18个农民增收具体政策,实行专项考核,全面实施“四大行动”,全力落实“十项举措”,形成“党政引导、部门帮扶、人人参与、合力增收”的良好氛围。农家乐蓬勃发展,全年农家乐接待游客166万人次,同比增长31.2 %,营业收入达到16599万元,同比增长33.5%。加强缙云烧饼品牌建设,成立缙云烧饼协会,举办首届缙云烧饼节,开工建设缙云烧饼文化中心,缙云烧饼入选“浙江名小吃”,培训缙云烧饼师傅2705名,开设缙云烧饼示范店86家,缙云烧饼产业营业收入达4亿元。全县完成农民培训7134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521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825人,普及性培训3788人。实现农民异地搬迁655户2038人,其中整村搬迁190户607人。不断扩大扶贫重点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加强扶贫互助社运行和管理,新增扶贫互助社试点村11个,扶贫互助社试点村累计达到30个。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16元,同比增长12.2%。
二、农村治污工作扎实推进
出台《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创建“四级两平台”监管体系(“四级”即县级建立综合协调督查组、乡镇(街道)建立督查指导办公室、村级建立监督协调小组、监理单位组派专业监理队等四级监督机构,“两台”即通讯和微信两个监督平台),做到“一部一图三队伍”(一个项目部、一幅施工图以及施工队、监理队和村级监督组三支队伍),做到“三上墙”(职责上墙、签到上墙、处罚上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 11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完成 95个村、接入农户数达到53513户,累计完成投资26756余万元。出台《缙云县“五清”行动方案》,在“双清”行动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升级,全力实施“清洁家庭、清洁村庄、清洁河道、清洁道路和清洁田园”的“五清”行动,实现缙云全域清洁。完成洁净家庭创建134915户,创建率87%;洁净村庄创建236个,创建率95.5%;洁净乡镇18个,创建率100%;洁净示范河道20条,洁净示范道路20条,洁净示范田园20个。出台《缙云县新建溪流域“五水共治”及“河长制”实施方案(2014—2016年)》,认真履行新建溪河长单位职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新建溪流域“五水共治”工作成效显著。
三、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
建立县领导联村联线新机制,实行“一村一领导”和“一线一领导”制度,工作力度加大,建设进度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六边三化三美”行动,330国道美丽风景线初建成型累计完成投资1800余万元,全县完成外立面改造约90万平方米,完成坟墓整治2400余穴,完成绿化10万多株。继续抓好省级第一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河阳、姓潘、桃花岭村3个村累计完成投资2400余万元。做好省级第二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申报工作,岩下、前路、唐市、型坑等4个村的项目顺利启动,累计完成投资860余万元。加快第二批14个中心村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900万元。开展“绿在庭院、美在农家”行动,创建“美丽乡村•花样农家”,全县共计完成“花样农家”创建2360户。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分别是仙都街道下洋村和舒洪镇岭口村,全县累计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8个。启动美丽乡村创建18个村,其中精品村4个、特色村14个,启动岩沿互通至仙都景区风景线,完成投资3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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